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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十二五”期间、2015年工作总结及“十三五”规划、2016年工作打算

【信息发布时间:2015-11-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十二五”期间和2015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十二五规划”、810工程”、“法治张家港”建设的工作要求,与时俱进,大力弘扬张家港精神,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十二五”期间及2015年主要工作
(一)坚持科学配置、务求实效,深入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20122月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转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民族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以来,全市各区镇按照要求,创新工作思路,扎实有序推进,按照“科学合理、运行顺畅、全面覆盖”的划分原则,以“组织单元最小化、服务管理最优化”为目标,全市八镇二区建立并不断完善了市、区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等五级服务管理网格,全市共划分各级民宗工作网格2300余个,明确网格员2500余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服务网络,实现了服务区间、服务环节、服务对象的全覆盖。同时,认真贯彻了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扩大)会议精神,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发放民宗网格化工作奖励资金实施意见》。区镇签订《2015年度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下发《2015年度民族宗教工作考核细则》、《区镇“民族宗教工作”扣分项目监测细则》。编制下发民宗网格化管理工作手册、民宗知识宣传手册和民宗业务知识题库, 在局域网和张家港日报刊登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问答,举办民族宗教知识问答竟赛,全市各区镇民族宗教网格员、宗教教职人员、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共收到有效答题卡1000余份,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纪念奖给予奖励。不断加强对区镇民宗网格管理工作的指导督查,就督查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各区镇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各级网格定期召开民宗工作例会,研究工作、部署任务、推进工作,保证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持续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不断完善少数民族“五个融入平台”建设。随着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东部与西部省份帮扶援建的持续推进,促使我市少数民族人口数量猛增、流动更加频繁,为使外来少数民族尽快地融入我市社会,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的和谐关系。“十二五”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立足高标准,严要求,组织人员深入各部门、区镇和相关单位,指导协调、督促推进各创建对象根据标准,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因地制宜、各具特色、卓有成效的创建活动,有效推动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的争创工作。 20149月,我市被国家民委评为“第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这是历年来我市民族工作方面取得的最高荣誉,也是江苏省县级人民政府首次获得该项荣誉。持续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全市少数民族融入。我们着力构建“五个平台”:
1.不断完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平台建设。持续开展“三走进”(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企业)在民族同胞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市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设立了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馆,设置民族团结进步课程,对全市4万余名中小学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该主题教育馆为全省县级市首创,已被省民委定为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基地。年内,该馆相继接待了国家民委领导、“东部沿海五省市城市创建活动互观互检”调研组等调研考察,受到了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指导市民促会编撰《民族团结在港城》专刊,集中展示近年来港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繁荣发展;以每年6月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为平台,组织全市各区镇、企事业单位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学习、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规,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我市民族工作,普及民族知识。同时,局领导还分赴相关区镇对基层网格员作民宗工作专题讲座,帮助网格员进一步了解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及相关民族知识,提升理论业务水平和做好民族工作的意识
2.不断完善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平台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市民促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建立“心语之家”、“梦园工作室”等联谊活动平台,指导民促会通过组织举办送春联、“尝尝我的拉面”才艺比赛、“我爱我家手工艺品”展示、少数民族中秋联欢会、全市少数民族体育比赛、文艺汇演、民族同胞看港城、民族家庭社会实践活动和港城故事小讲堂等多种形式的民族联谊活动,来丰富全市少数民族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增进相互间的友谊和团结拓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内涵和外延
3.不断完善少数民族参与新市民积分平台建设。坚持把少数民族人员融入我市作为民族工作的落脚点,进一步落实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协调新市民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指导区镇,积极引导外来少数民族参与新市民积分管理,通过22个指标引导,用得积分来促融入。8月,在民族团结促进会梦园工作室举办了新市民积分入医政策咨询暨外来穆斯林群众子女就近入学情况座谈会。邀请新市民事务中心黄戟科长解读了新市民积分入医政策,开展现场解惑答疑。同时,为使少数民族同胞了解积分入医政策,局还会同新市民事务中心向全市13000多名少数民族发放了《积分入医倡议书》。
4.不断完善政策服务平台建设。坚持市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协调相关部门在制订相关文件时,对少数民族给予应有的政策扶持;推动少数民族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为少数民族开通就业、社保、就医、入学、入户、法律援助、经商手续办理快速通道和办事咨询服务专柜(处)等。区镇也积极将工作触角向社区延伸,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建立了民族工作站、民族之家,民族工作室、民族展示馆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新平台,简化少数民族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实现“心贴心、零距离”服务;切实落实政策,帮助市大新毛纺有限公司成功申请为“十二五”期间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贷款优惠政策,2013年以来,已帮助该公司从银行落实国家贴息贷款3亿元,享受中央财政贴息805.2万元,争取企业技改补贴35万元。帮助外来少数民族清真拉面店争取到省级民族事业专项资金5万元。20156月,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陈乐齐司长带队到我市检查督导时,对我市少数民族融入平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年内,局共对全市17名更改民族成分的少数民族进行了初审,对70名中考、27名高考和对口招生少数民族学生进行民族成分审核。协调解决39名外来穆斯林群众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5.不断完善少数民族扶贫济困平台建设。继续开展“三贴近”(贴近市民、贴近基层、贴近服务)走访调研,及时了解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动态信息、困难和需求。对全市少数民族困难群众进行摸底调查,与市民政局、各区镇、各宗教团体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市少数民族救助专项资金这一帮困平台及“宗教慈善周”活动平台,近三年来,全市共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家庭1200余人(户)次,发放慰问金100余万元。
(三)进一步规范宗教事务,不断提升依法管理水平。
1. 强化宗教界教育引导工作。一是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加快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增强宗教干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在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中开展“教风建设年”、“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主题教育以及“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指导宗教界通过举办座谈会、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宗教知识问答竟赛等形式,加深了宗教界人士对“国法和教义教规的关系”的正确理解。二是加强宗教慈善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宗教局关于开展 “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每年在宗教界广泛宣传发动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宗教慈善募捐、救助济困、养老助残等活动,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慈善公益活动。
2.加强宗教场所安全管理。一是做好大型宗教活动安全工作。每年做好春节期间常态化安全工作,节前积极协助市政府办召开“全市宗教场所春节期间安全工作协调会”,对春节期间全市宗教场所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区镇、相关部门按照分工,组织人员分赴全市各佛教场所进行现场指导和服务,确保全市14个佛教活动场所、约9万信众的烧香活动安全有序;持续在全市佛教场所中推行“文明敬香”活动,全市实行“文明敬香”的佛教场所已达10配合相关区镇做好长安寺、金村庙会、东渡寺昌贵法师荣膺方丈庆典活动相关工作;做好天主教、基督教复活节和圣诞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完善落实相关朝圣工作常态化管理措施,明确相关责任,确保每年5月天主教朝圣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做好宗教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对全市宗教场所卫生、消防、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每年协同安监、消防部门和各区镇对宗教场所定期开展安全排查检查,及时发现各类隐患,下发《安全检查情况表》,督促整改,跟踪复查,除后塍基督教堂由于场所房屋老化和所处地理位置限制,无消防通道,无应急通道,建筑物耐火等级低等隐患尚无法解决外,全市宗教场所排查出的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
3.加强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一是做好宗教教职人员任职备案。根据上级要求,在基督教三自爱国会任职备案试点工作完成基础上,对佛教5名,天主教3名主要教职,佛教7名实际负责人开展任职备案工作,按照《实施细则》要求收集整理原始资料,备案过程中认真核查、严格把关, 6月顺利完成备案登记工作。二是加强宗教场所档案管理建设。在香山寺、东渡寺通过档案管理工作已获省三星级验收通过的基础上,佛教协会针对各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工作目标,加强分类指导,推动未达标场所档案星级测评验收工作,今年,我市双杏寺、韩山寺两场所档案工作顺利通过了省三星级测评验收河南禅寺也于10月提出了档案工作江苏省三星级规范测评的申请。三是开展宗教场所财务专项审计。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专项检查或审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准备工作。9月,邀请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张家港华景分所对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及7处基督教场所进行财务审计。四是加强宗教团体制度建设指导指导市佛教协会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组织制度,主要从严格遵守教义教规和上级文件精神来加以细化,加强对团体和寺院的正规化管理,完善制定《张家港市佛教寺院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深入推进宗教团体制度化建设。五是加快宗教场所建设进程。针对杨舍天主教堂建设自筹能力不足和前期工程超出预算的实际情况,会同市建筑工务处、杨舍天主教堂赴苏州主教公署进行实地参观学习,明确尚需完成的建设项目,参照苏州主教公署价格进行估算。做好杨舍基督教堂易地新建工作,配合市规划局完成对教堂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收集,选定工作。目前正会同工务处和教堂积极办理项目建设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四)不断深化民族宗教示范创建,推进民宗工作再上新台阶。
1.优秀民宗管理网格创建。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民宗网格、网格员民族工作的意识、责任感与主动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工作触角向最基层延伸,在全市组织开展优秀民宗管理网格创建,组织民族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优秀网格”、“优秀网格员”评选活动,对全市在民宗网格化管理、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集中表彰。各区镇也都充分利用下发的民宗网格化管理工作奖励资金,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优秀网格”、“优秀网格员”的评选。通过总结表彰,典型引领,充分调动了基层民宗网格、网格员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全市网格化管理的不断深入。
2.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引导各方力量自觉把“民族团结一家亲”的理念牢记于心、实践于行,会同市委宣传部,民宗局、工商局、卫生局、民政局等部门,在全市深入开展 “民族工作示范社区”、 “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示范单位” 、“民族团结示范社团” “清真拉面示范店” 民族团结进步系列创建活动,先后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创建民族工作示范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系列创建活动工作细则》,从组织保障、制度建设、经费投入、活动开展、工作实效等方面明确职责、细化标准,同时组织人员深入各部门、区镇和相关单位,做好民族示范创建的现场指导,督促推进、重点培育、以点带面,力求创建见效,指导协调各创建对象根据创建标准,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因地制宜、各具特色、卓有成效的创建活动。近年来,一批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获得了上级的表彰。其中:张家港市人民政府2014被授予“第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我局被表彰为“江苏省民族宗教系统先进集体”、市保税区(金港镇)被评为“江苏省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示范单位”市经济开发区(杨舍镇)城北街道东渡社区被评为“江苏省民族工作示范社区”市三江源化隆清真拉面店被评为“江苏省清真示范拉面店”,大新毛纺有限公司被评为“江苏省首批民族工作示范企业”。
3.星级宗教场所创建。为加强和创新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促进场所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巩固和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成果,创新开展星级宗教场所创建活动,走在全省部署开展之前已被江苏省宗教局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创建按照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社会8个方面的标准,组成由局、区镇民宗助理、各宗教团体代表参加的星级宗教场所创评考核小组,对全市宗教场所进行考核和测评,2014年,我市已创建成功省级五星级宗教场所2处,省级四星级宗教场所8处,省级三星级宗教场所6处。今年9月,在苏州市局创建星级宗教场所督查组对香山寺、河南禅寺、东渡寺、双杏寺的创建工作进行阶段性督查后,各场所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力争高标准通过省级认定,以创建活动,推动全市宗教场所依法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4.民族社团等级创建。通过不断完善市民促会的社团组织、制度建设,指导市民促会深入开展社团等级创建。指导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通过换届广泛吸纳热心民族工作、政治素养高、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少数民族骨干、优秀汉族人员充实到民促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组织有力、充满活力的社团领导班子,换届以来,市民促会严格对照3A级社团标准,通过不断完善社团组织制度建设,规范社团运行、拓展活动载体、充实完善台帐,充分发挥社团积极作用。2013年,市民促会成功创建成我市3A等级社团,并获得来我市调研考察的国家民委、民政部等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目前,市民促会正积极深化示范创建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民族团结的外延和内涵,全力提升社团功能,努力争创4A级社团
(五)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1.加强学习教育,提升人员素质。局党组注重加强全局党员干部的能力培养,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加市领导干部菜单式讲座,组织全局人员开展读书活动、参加局科级以下公务员5+X能力培训、公务员基本能力竞赛、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市级机关中层干部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及考试等。通过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全局党员干部的精神风貌、能力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2.加强廉政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局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领全局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平台、预防职务犯罪“正廉”监测平台相关指标。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干部收受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全局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机关干部收受购物卡工作,进一步严肃了纪律。
3加强法治建设,实施依法行政。落实《张家港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局“三定”方案,并顺利通过政府职能转变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领域改革专题绩效督查;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建设法治性机关,聘请梁丰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认真总结“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填写上报“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量化考核评分表;定期开展以《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等为内容的学习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全市公共法律知识考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积极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梳理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汇总,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做好公务员人事档案材料补充完善工作
4.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认真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工作“回头看”,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有关要求注重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民生诉求、民生福祉建设结合起来,与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作风、形象改善结合起来,做好对照,查找不足。继续配合杨舍镇东城第三区域联合党委做好与梁丰、明珠、中昊社区结对共建工作。与金港镇中苑社区接成共建对子开展第三批平安创建“联系点共建”活动,及时将台帐资料录入党员积分平台。通过一系列活动,有效激发了全局党员干部的工作活力,树立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5.加强内部考核,扎实推动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继续在全局开展机关内部绩效管理,不断完善细化《局机关内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局内部绩效管理工作细则》等,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有计划、有考核,推动了全年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十三五”工作规划
 “十三五”期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将坚持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中央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十三五规划”、“法治张家港”建设,大力弘扬张家港精神,以法治的方式规范民族宗教事务,以创新的精神推动民族宗教工作,以共筑中国梦的伟大理想凝聚广大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力量,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持续巩固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以完善民族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为着力点,推进民宗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职新突破。
1.不断推进民宗网格化管理,夯实工作基础。坚持属地管理,强化区镇目标责任,进一步夯实基层网格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做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主体在市,延伸到镇、落实到村(社区)、规范到点”以“优秀网格”、“优秀网格员”创评为抓手,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民宗网格作用;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民宗干部、宗教界人士和少数民族法制意识和综合素质;不断创新特色亮点、扎实推进民族宗教基础工作。
2.充分发挥民宗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积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
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调整完善《张家港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与成员单位积极沟通协调,整合成员单位部门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履职,深入推进民族宗教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好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实际困难,保障全市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合法权益。
(二)以完善少数民族“融入平台”为切入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新发展。
1不断拓展少数民族“五个融入平台”建设。继续完善并充分发挥好宣传教育、联谊活动、积分引导、政策服务、扶贫济困等五个“少数民族融入平台”的作用,推进外来少数民族尽快地融入我市社会,着力构建和谐融洽的民族关系。
2.不断丰富民族团结示范系列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乡镇、学校、寺庙)活动;继续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活动;指导市民促会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强化自身建设,争创4A级社团
(三)以完善宗教“两基”工程为关键点,推进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新跨越。
1.全力夯实宗教领域基础管理。一是以开展“江苏省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为抓手,推进宗教界教风建设,提升教职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创建力度,不断提升全市宗教场所自我规范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宗教场所在“十三五”期间全部创建成省三星级宗教场所。二是以创建A级团体为引领,全面提高全市宗教团体的管理水平。根据《张家港市社会组织评估办法》和《考核细则》,加强宗教团体的分类指导,完善各类资料,加大创建力度,确保3个宗教团体全部创建成3A级团体。
2.扎实推进宗教场所基本建设。跟踪协调杨舍天主教堂、杨舍基督教堂基建建设,力争杨舍天主教堂于2016年圣诞节前投入使用,杨舍基督教堂于2017年圣诞节前投入使用。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区镇的沟通协调,落实后塍基督教堂异地新建工作,大力推进居士林异地新建和辟尘道院等宗教场所建设工作。
三、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将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十三五规划”,全力夯实工作基础,科学谋划创新亮点,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810工程”和现代化建设目标早日实现做出更大贡献
(一)全面、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民宗网格化管理工作意见》,重点是:抓信息,在畅通渠道、信息共享上下功夫;转联动,在整合各职能部门优势、形成合力上下功夫;抓教育,在强化民宗干部、宗教界人士和少数民族教育培训上下功夫;抓重点,在提升民宗界人士知法、守法意识上下功夫;抓网格,在创工作亮点求成效上下功夫,以最大程度发挥民宗网格作用,推进全市民族宗教管理网格化管理工作不断深入。
(二)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对全市清真拉面馆进行全面调查,继续开展示范拉面店创建活动;对全市少数民族常住及外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进行摸底,为在重点区镇设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分会做好准备;认真做好国家民委、公安部令第2号《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内容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引导外来少数民族人员参与新市民积分管理稳妥解决他们普遍关心的“居、教、医”问题,通过指标引导,用得积分来促融入;扎实开展好基础性工作,力求民族工作中有特色和亮点。
(三)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力度,指导做好季节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定期开展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和解决实际困难;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区镇加强对春节期间佛教场所烧香,天主教、基督教复活节、圣诞节等大型宗教活动的监管,确保宗教活动的健康、安全、规范、有序。
(四)推进宗教事务依法管理进程。认真落实国家宗教局7号令,在完成基督教活动场所财务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佛教、天主教活动场所进行财务审计;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继续开展“江苏省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加大创建力度,争取更多的宗教场所申报认定成功;做好天主教、基督教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继续协调市档案局加强对各场所档案工作的指导,争取更多的单位达到星级标准;跟踪协调杨舍天主教堂、杨舍基督教堂等场所基建工作。继续加强与金港镇政府的沟通协调,尽快落实后塍基督教堂异地新建工作。
(五)做好服务基层工作,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继续帮助大新毛纺有限公司,争取和落实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优惠政策,并指导企业做好民族工作;继续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工作“回头看”,继续建章立制,落实措施;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主题为“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教育活动,深入查找“不严不实”的问题,不断加强学习,扎实工作作风,提升综合素质,密切党群关系;全力推进局党建、廉政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内部绩效考核;力促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勤政廉政、厉行节约的理念,在全局上下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的新发展。
 
 
 
 
 
张家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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