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张家港市“十三五”电力设施专项规划的批复
【信息发布时间:2017-05-1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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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张家港市“十三五”电力设施
专项规划的批复
市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请审批〈张家港市“十三五”电力设施专项规划〉的请示》(张供电发建〔2016〕58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张家港市“十三五”电力设施专项规划》。你公司要会同各有关方面,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规划顺利实施,保障电网适度超前发展,满足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
此复。
(此页无正文)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