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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港城

【信息发布时间:2017-04-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从文化先进市到文化示范市。张家港是一座年轻的城市,却有着数千年的古老文明,文化事业历来比较发达。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张家港市始终把弘扬先进文化、建设文化强市作为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动力。特别是撤县建市20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文化工作方针政策,不断加大投入,全市文化建设不断掀起新的高潮。1992年11月,张家港市被评为江苏省群众文化先进县(市);1993年5月,被评为全国文化先进县(市),同年9月顺利通过复查验收;2004年,张家港市被命名为首批江苏省文化示范县(市);2007年,被命名为江苏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戏曲之乡”;2008年初,张家港市被文化部命名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示范县(市)”,市文广局被省文化厅记集体二等功,市文化馆被中宣部、文化部等四部委评为“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2009年,市“扫黄”办被评为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2010年1月和6月,东山村遗址分别入选“中国六大考古新发现”和“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2010年1月,黄泗浦遗址入选“江苏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十大新发现”;2011年6月,黄泗浦遗址评为首批“江苏大遗址”;2011年10月,东山村遗址被国家文物局评为田野考古奖三等奖;2011年11月,张家港市被文化部认定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戏曲、山歌、书画),被省新闻出版局等部门评定为江苏省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市,被省广电局评为江苏省无“小耳朵”先进市;2011年12月,张家港市被省文化厅命名为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市,被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命名为江苏省版权示范城市。2012年,张家港市继续在原有平台上取得新突破,在苏州、江苏乃至全国同级保持领先水平。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的“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在全国产生积极影响;成功创建首批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江苏省版权示范城市和国家影视网络动漫实验园;荣获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奖、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全国文化市场重大案件办案单位、全民阅读先进单位、全省广播电视新闻报道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首获中国曲艺最高奖——牡丹奖;在省、苏州市“五个一工程”和省“五星工程奖”评比中,我市喜获丰收,获奖数量居省、苏州市前列。2013年,“公共文化服务网格化模式创新与示范”项目作为江苏唯一项目入选2013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重点项目(居全国所有项目之首),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成功入围“群星奖”项目奖评选。6月,以全优的成绩通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中国曲艺之乡”创建工作通过中国曲协考核验收。我市成功创建江苏省首批“书香之市(县)”。“书香城市”建设指体系作为唯一县(市)级项目,被授予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张家港市广播电视台新闻部被国家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成为全省唯一两次获此殊荣的县(市)级广电媒体。3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奇葆亲临我市考察,观看了永联村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成果展示,对我市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给予肯定。5月8日,我市大型新编戏剧《一盅缘》参加“首届江苏省文华奖•艺术展演月”活动,省文化厅厅长徐耀新亲临现场观看演出并给予肯定。5月9日,省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周琪来我市调研全民阅读、“书香城市”建设情况;5月份13日-14日,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康一行来我市调研县级播出机构规范科学发展情况,这是他们履新后首次到市、县调研,这充分体现了上级部门领导对我市文广新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文化事业发展历程。1986年撤县建市后的最初几年中,随着文化机构和文化队伍建设的逐步完善,经过拨乱反正后的张家港市文化事业在不断探索中前进,步入到一个稳步发展阶段。到1990年,全市每个乡镇都建有设施齐全、功能多样的文化活动中心,阵地总面积达到1.4万平方米,较1986年初增长7500平方米;同时,大部分行政村和市属企业也陆续创办了俱乐部或文化活动室。各镇都建有比较稳定的业余文艺宣传队,先后创作了一大批优秀的艺术作品,其中舞蹈《驱鬼》、《走春》参加全国民间音乐舞蹈比赛并获奖。锡剧团创排的大戏《小镇风流》、《恨爱都是情》参加省第二、三届锡剧节获得多个奖项。从1987年起,张家港市除每年组织两次全市性群众文艺创作会演外,在元宵节前后还要举办一次“张家港之春”大型文化体育活动。作为全国“以工补文”成功模式的发源地,张家港文化单位“以工养文”之路在1987年后逐步进入“多业助文”阶段,经营范围涉及生产、贸易、服务等多个领域,每年创利近百万元,市影剧公司和市新华书店连年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1987年1月、6月,张家港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及张家港市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相继成立,文物保护和文化市场管理被正式提上政府工作日程。1985年,市文管办、苏州博物馆发现徐家湾遗址并联合对其进行了发掘,取得的重要成果让学术界重新认识了长江岸线变迁历史。1989年,市文管办、苏州博物馆又联合对东山村遗址进行了首轮发掘,为该遗址的保护和日后的重要发现奠定了基础。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市文化局成立为新的起点,持续不断的“创建”活动使张家港市文化建设快速推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九十年代初,根据上级部署,全市上下深入开展了创建全省群众文化先进县(市)和群众文化先进乡镇(街道)活动。1992年11月及1993年5月,张家港先后跨入首批全省群众文化先进县(市)和首批全国文化先进县(市)行列。截至1995年6月,全市26个镇均建成省群众文化先进镇,在全省率先实现“满堂红”。到2000年底,又有15个镇通过苏州市迎接21世纪文化示范镇创建验收,在各县(市)名列前茅。以创建为抓手,市文化局办公楼、市文化馆扩建工程、市锡剧团综合楼、市博物馆、市大戏院、广电大厦等一批重点文化设施相继竣工;乡镇文化活动阵地面积连年大幅度攀升,至1997年,已达5.61万平方米,比1991年增2.08倍。1993年3月,全市所有乡镇图书馆在全国各县市中首批全部建成万册图书馆。市图书馆继1994年底被评为全国文明馆之后,于1998年5月又被评为全国一级馆。2000年,全市实现了人均藏书超1册的目标。各级文化部门始终将繁荣艺术创作摆在重要位置,市锡剧团创排的现代锡剧《巧云》1993年5月参加第三届中国戏剧节并获5项奖,1994年入选全省 “五个一工程”奖;1995年1月应文化部邀请进京演出,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星河情》参加省第三届戏剧节获6项奖;市评弹团创作演出的短篇《一封信》、《惊变》分别在省第二、三届曲艺节上获奖。群众文艺更是硕果累累。舞蹈《东渡之魂》、小品《还乡》分别获得全国“群星奖”银奖、优秀奖。1995年,继兆丰等镇的9位农民演员带上5个节目赴埃及参加第六届国际民间艺术节之后,部分群众文艺节目又上了中央电视台《综艺大观》。各类文化活动常年不断,常办常新。1995年10月,配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排演的一台文艺节目受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丁关根的高度评价。1996年,广场文化活动在张家港市兴起,市、镇两级每年举行广场文化活动300余场。九十年代初,全市文化市场的经营面积、从业人员急剧增长;至1998年末,文化经营单位最高曾达到1700家。1996年5月,市文化市场稽查队成立,当年就出动稽查286人次,立案处理95件。2000年5月,全国文化市场稽查机构负责人培训暨工作会议在张家港市召开,市文化局在会上交流了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做法和经验。从1992年起,文物部门定期开展文物专题调查和抢救性发掘。至2000年,共出土、征集文物近400件,并在原有10处县(市)级文化保护单位的基础上,又先后公布了1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省级1处)。九十年代以后,张家港市“多业助文”之路越走越宽。1996年,市文化直属单位完成工业产值7082万元,三产增加值2950万元,进入历史鼎盛时期。截至1999年,张家港市电影放映收入连续8年在全省各县(市)夺冠。
进入21世纪以后,特别是2001年9月文化、广电两个部门合并以后,随着市委、市政府建设“文化强市”战略的逐步实施,张家港文化事业迎来了又一个春天,呈现出全面繁荣的态势。2001年3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文化工作会议,部署文化强市建设,并制订下发了相关规划纲要和政策措施。在随后的几年里,市图书馆新馆、市电影广场等重点文化工程相继建成,市文化馆被评为全国一级馆;塘桥、凤凰、锦丰、乐余、南丰等镇都先后兴建了投资超百万元的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2004年初,张家港市被命名为首批江苏省文化示范县(市),并于同年9月顺利通过了全国文化先进县(市)的复查验收。2005年,市财政对文化事业的经费投入达到1765万元(不含基础设施建设),比2001年增长243%。市锡剧团每年移植、创排1-2台大戏和一台综艺性节目;2003年12月,该团演员董红在中国戏曲“红梅奖”演唱大赛全国总决赛中获金奖。2002年12月,张家港市书画作品展在江苏省美术馆举行,展出了该市17位书画作者的107幅作品。群众文化每年都有2个以上节目在省级以上各类重要赛事中获奖,苏剧小戏《童心无忌》、书法条幅《古诗五首》分别获得第11届、第12届全国“群星奖”金奖。从2001年开始,全市每年举办一次社区文化艺术节和广场文艺“周周演”(5月-10月)活动。2002年10月,张家港建县(市)四十周年庆典广场文艺表演盛况空前,2300多人参加演出。2004年11月,张家港市政府与江苏省文化厅、省文联联合举办了长达半个多月的长江文化艺术展示周活动,并确定以后每年举行一次。2005年11月,作为2005年中国 (张家港)长江文化艺术节重要组成部分的首届长江流域民族民间艺术节,得到了长江沿线11个省(市、自治区)和周边各县(市)的热情参与。2001年后,全市文化经营单位数量都始终保持在1300家左右,并相继出现了一批投资超千万元的高档次文化娱乐场所。2003年,张家港市在全省率先启用网吧“一卡通”管理系统;年底,市新闻出版局成立,与市文广局合署办公。2005年,市文化管理部门共收缴非法文化经营物品31万多件,并分两次全部进行了公开销毁,立案总数创记录地达到了242起。截至同年4 月底,全市录像厅全部正常关闭。2002年,市文物部门联合苏州博物馆,抢救性发掘古墓葬4座、古井12口,出土以宋代为主的文物314件,接近前十年出土文物数量的总和。2004年初,市博物馆着手向社会大规模征集民俗文物,到2005年底共征集民俗文物310件。2001年后,张家港市文化产业有了较快的发展。2004年2月,市文化馆成立了东方艺术团,当年完成演出收入86万元。2004年12月,市影剧公司完成转企改制工作,新成立了张家港巨星影演娱乐有限公司。2010年下半年,张家港博物馆扩建改造布馆工程正式实施, 2012年经江苏省文物局同意,在市博物馆增设长江文化博物馆,两馆合一,同时推进陈列布馆工程。2011年8月,经苏州市编制委员会同意,市文广新局增挂“张家港市文物局”牌子。2011年11月,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2年12月,新组建市艺术中心,撤销市艺术团,挂“张家港市艺术剧院牌子”,市文化馆增挂“张家港市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牌子,市图书馆增挂“张家港市少年儿童图书馆”牌子。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成为了党和国家的一项中心工作,文化建设迎来了新纪元,张家港按照上级文化主管部门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文化张家港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高质量管理,全面推进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受到了国家文化部、省文化厅等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基层群众的一致好评。

  事业建设长足推进。张家港市坚持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采取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的方式,建设完善了一批文化阵地项目,基本形成了以市级“三馆”为龙头、以镇文化站为骨架、以城乡社区室内外文化活动场所为依托的公共文化设施新体系。近年来,先后投资3亿多元,在城区新建了博物馆、图书馆、大戏院、广电大厦、电影广场、张家港书城等文化重点工程项目和一批文化休闲广场。总投资1800万元、建筑面积2800多平方米的新长春园书场顺利竣工开业。作为张家港市“十一五”期间重大文化实事工程之一,张家港市文化中心工程总投资超过7亿元,一期工程占地230亩,建筑总面积7.4万多平方米,2009年9月全面竣工。市文化中心由大剧院、文化馆、美术馆、城市展示馆、科技馆、图书馆、档案馆7个功能建筑构成。2012年,全市有市级公共图书馆2个、镇级分馆9个、村(社区)图书馆(室)232个。市图书馆与镇分馆图书借阅实现“一卡通”,年底全市可与市图书馆实现通借通还的分馆、服务点共计28个。市、镇(区)、村(社区)三级公共图书馆业务用房4.7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2万平方米;全市图书总藏量143.7659万册,全市人均(按常住人口计算)藏书量达1.5册。2011年,博物馆扩建工程竣工,馆舍建筑面积由原先的7000平方米增至12000平方米。2007年,电视中心投入270万元完成了广电大厦14楼播控机房改造工程,其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全国同级台一流水平;投入近600万元,对广电大厦三、四楼进行了改造,基本实现了采编播设备的全程数字化。同时,自办频道全部启用了硬盘播出系统,基本实现了采编播整个工作流程的数字化。广播中心对中心机房音频工作站系统、第三直播室及直播车进行了升级改造,中波发射台搬迁工程已经立项。2006年,我市实施了有线电视“户户通”工程,新增用户5.47万户,全市188个行政村实现了有线电视“户户通”,实际平均入户率达到98.8%。2007年底,我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达83.3%。2011年,广播中心13楼直播机房的数字化改造基本完工,数字化率由原来的53.94%提高至92.96%。电视中心完成了影视制作部采、编高清设备配备和17楼发射机房的达标改造,总体数字化率达到了96.78%。2010年以来,广电网络公司加快网络双向化改造进程,积极探索三网融合业务,全市新改造光点1200多个,新增双向覆盖用户近5.5万户,累计双向改造率达88.2%,双向覆盖居住用户31.3万户。广电网络公司还在全国县级有线电视网络中率先完成了密集波分项目建设,项目建成投用以来,全市有线电视网络最大传输率带宽达到了原来的28倍。广电站站房建设也迈出大步伐,大新、塘桥广电站建成了新办公楼,锦丰站、南丰站搬迁至新站房。2006年,张家港市启动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八个一”工程建设,至2010年底,全市232个行政村、社区顺利通过“八个一”工程验收。2012年,博物馆改造、艺术中心新建等重点文化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全市新增公共文化设施面积11.38万平方米,人均面积达0.37平方米,提前超额完成现代化指标任务。加快推进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全市可通借通还的镇、办事处、村(社区)五位一体服务点达140个。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市级场馆全年共接待群众177万人次,同比增长20%;各镇(区)文化中心接待群众79万人次,同比增长13%。“张家港在线”网站建设“无线张家港”手机客户端,率先在全国县(市)开通新闻、生活类综合应用互动平台。开通多个官方微博,全市新闻资讯发布和互动微直播第一平台地位进一步确立。“张家港在线”与新浪网合作举办“长江城•长江人”全国微视频大赛。户外媒体建设加速,全市建成150块集公益宣传、应急通知、商业资讯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电子信息屏,实现全市主要小区全覆盖。广电技术楼改建工程进入装修阶段,广播中心播控系统完成数字化改造。城乡一体有线网络双向化改造工程加快实施,各乡镇广电站建设有序推进。2012年,全市新改造光点1830个,累计双向改造率达97.3%;新发展数字电视个人用户1.1万户,集团用户终端3600个;新装移动广电宽带用户1.5万户,发展高清用户2.5万户,高清机顶盒发放比例接近70%。全市有26个广电营业厅创建成为苏州市广电星级营业厅。2013年,市艺术中心、博物馆、长江文化博物馆、市少儿图书馆、长春园书场及评弹艺术馆等新建改造工程、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新闻频道播出服务器升级改造、开放式电视新闻演播室建设等有序推进。“张家港在线zjgonline”官方微博活跃粉丝数突破8500人,“无线张家港”手机客户端下载量超过9000人次,发布微博内容 14610条。上半年全市新建户外社区电子信息屏60多块,总数达到170块。2013年上半年,上半年全市共发展新张家港人用户0.9万户。截至6月底,全市数字电视个人用户累计达32.5万户,发放高清互动机顶盒累计7万多台,开通高清互动电视业务用户累计达1.8万户,广电有线宽带用户累计达0.9万户。

  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为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城市文化氛围,张家港市坚持将举办各类文化活动作为文化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全市每年举办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近千场次,立足打造“长江文化引领之城”,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推进长江文化保护,高质量举办一年一度的中国(张家港)长江文化艺术节,经过多年打磨和品牌打造,长江文化艺术节已经成为长江流域独特的一个品牌,成为张家港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亮点,成为港城群众文化互动的一道大餐,成为广泛参与、内聚人心、外塑形象的一场盛会。文明欢乐行“村村演”累计演出1500场,千场电影进社区“月月映”免费放映电影近2.3万场,社区广场文艺“周周唱”、文明书场“天天说”以及全民读书节等文化活动深受群众喜爱。在全省率先组建文化义工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义工活动。大力实施特色文化建设,全市八镇均创建成为苏州市级以上特色文化之乡。其中,凤凰镇的河阳山歌、金港镇的书画和剪纸、塘桥镇的围棋和书法、乐余镇的风筝特色文化等在省内均有一定知名度。我市及我市塘桥镇、凤凰镇分别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戏曲之乡”、“书法之乡”和“山歌之乡”。2011年11月,张家港市被文化部新认定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戏曲、山歌、书画)。2012年,成功创建全省首批“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综合测评名列全省县(市、区)首位。 文化部在我市召开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全国宣传推广张家港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模式经验。截止2012年底,全市培育文化网格955个、网格文化员1075名,命名示范文化网格100个,建立网格文化辅导机制,“幸福港城”网格文化系列活动蓬勃开展。2012年,全市文化网格新创作文艺节目500余个,累计编排剧(节)目3000余个;新增群众文艺团队285支,总数达430支;开展文化活动10000余场次,参与群众突破500万人次。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三大工程”建设有效推进,永联农家书屋被评为全国示范农家书屋,3家农家书屋被评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在全国率先出台首个“书香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并在全省推广,并作为唯一县(市)级项目被授予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成功举办2012中国(张家港)长江文化艺术节。坚持开展好“村村演”、“月月映”、“周周唱”、“天天说”等文化民生品牌活动。2013年,在全国率先开展文化志愿者资格认证,对首批675名网格文化员、阅读推广人进行资格认证培训班并组织统一考试。上半年,全市完成“村村演”77场、“周周演”60场、“月月映”1832场、“天天说”1224场。

  文艺创作硕果累累。为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城市文化氛围,张家港市坚持将举办各类文化活动作为文化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全市每年举办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近千场次,立足打造“长江文化引领之城”,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推进长江文化保护,高质量举办一年一度的中国(张家港)长江文化艺术节,经过多年打磨和品牌打造,长江文化艺术节已经成为长江流域独特的一个品牌,成为张家港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亮点,成为港城群众文化互动的一道大餐,成为广泛参与、内聚人心、外塑形象的一场盛会。文明欢乐行“村村演”累计演出1500场,千场电影进社区“月月映”免费放映电影近2.3万场,社区广场文艺“周周唱”、文明书场“天天说”以及全民读书节等文化活动深受群众喜爱。在全省率先组建文化义工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义工活动。大力实施特色文化建设,全市八镇均创建成为苏州市级以上特色文化之乡。其中,凤凰镇的河阳山歌、金港镇的书画和剪纸、塘桥镇的围棋和书法、乐余镇的风筝特色文化等在省内均有一定知名度。我市及我市塘桥镇、凤凰镇分别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戏曲之乡”、“书法之乡”和“山歌之乡”。2011年11月,张家港市被文化部新认定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戏曲、山歌、书画)。2012年,成功创建全省首批“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综合测评名列全省县(市、区)首位。 文化部在我市召开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全国宣传推广张家港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模式经验。截止2012年底,全市培育文化网格955个、网格文化员1075名,命名示范文化网格100个,建立网格文化辅导机制,“幸福港城”网格文化系列活动蓬勃开展。2012年,全市文化网格新创作文艺节目500余个,累计编排剧(节)目3000余个;新增群众文艺团队285支,总数达430支;开展文化活动10000余场次,参与群众突破500万人次。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三大工程”建设有效推进,永联农家书屋被评为全国示范农家书屋,3家农家书屋被评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在全国率先出台首个“书香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并在全省推广,并作为唯一县(市)级项目被授予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成功举办2012中国(张家港)长江文化艺术节。坚持开展好“村村演”、“月月映”、“周周唱”、“天天说”等文化民生品牌活动。2013年,在全国率先开展文化志愿者资格认证,对首批675名网格文化员、阅读推广人进行资格认证培训班并组织统一考试。上半年,全市完成“村村演”77场、“周周演”60场、“月月映”1832场、“天天说”1224场。

  遗产保护力度加大。顺利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公布了6处文物保护单位、首批8处控制保护建筑。各级文保单位达43处,其中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7处。东山村遗址、黄泗浦遗址考古发掘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东山村遗址入选了中国社科院“2009年中国六大考古新发现”和国家文物局“2009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黄泗浦遗址入选了“江苏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十大新发现”。2011年6月,黄泗浦遗址成功入选江苏省文物局公布的首批“江苏大遗址名录”。 2011年,东山村遗址荣获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三等奖,恬庄古村落等一批重点文物古迹得到有效保护。至2011年底,我市公布的5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中,有2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遗名录,1人列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个项目入选省级非遗名录,3人列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0个项目入选苏州市级非遗名录,8人列为苏州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乐余风筝馆、河阳山歌馆、雷沟大布陈列馆被评为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2012年,市文物局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命名为“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东山村遗址考古发掘获“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奖”。东山村遗址、黄泗浦遗址、杨氏宅第顺利进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审核名单。承办中国文明起源与形成学术研讨会,东山村遗址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全省第三批名人故居古民居抢救保护工程——钱昌照故居完成修缮并通过省级验收。公布我市第三批非遗传承人名单,有4人入选苏州市第三批传承人,1人获“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传承人”称号,《张家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要览》等四本专著荣获苏州市第三届文化遗产抢救整理研究类优秀成果奖。2013年,东山村遗址、黄泗浦遗址、杨氏宅第等三处遗址成功入选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现我市国保单位“零”突破。

  文化产业全面起步。张家港市各类文化资源根据市场导向逐步得以开发利用,广告业、网络信息业、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演出业、文化培训业、会展业、文化旅游业等文化产业项目陆续产生规模效益。非文化行业资本开始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社会办文化的热潮正在兴起。文化产业正日益成为全市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新兴文化产业占文化产业的比重不断上升。其中,影视、动漫产业快速崛起,先后有6家有一定规模、技术领先的动漫企业在我市落户,注册资本达4700万元。2011年10月,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0亿元的张家港软件(动漫)产业园暨综合服务平台正式奠基开工,园区占地360亩,将新建软件、动漫、创意产业办公楼,研发中心及软件研发、测试、培训、国际接单、投融资等公共服务平台和相关商业配套设施。市广播电视台注资300万元牵头组建了张家港天华电视剧制作有限公司,成功投资拍摄了《绝密押运》、《愤怒的天使》、《阳光三部曲》(《絮语阳光》、《下一站,阳光》、《家有阳光》)、《天有多高》等6部影视作品。全市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得到加强,“三山三园(苑)一带”(香山风景区、凤凰山风景区、双山岛旅游度假区,东渡苑、暨阳湖生态园、梁丰生态园以及沿江风光带)旅游景观新格局基本形成。新闻出版业、广告业、网络信息业、文化娱乐业、演艺业、文化培训业、会展业等文化产业项目陆续产生规模效益。至2011年末,全市有经许可或备案登记的文化(新闻出版)经营单位1000余家,其中书报刊经营单位280家、印刷企业(含打字复印)355家、歌舞娱乐经营单位100家、网吧95家、游戏厅46家、影演单位36家、音像经营单位97家、出版社1家。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达90亿元,占GDP比重5%以上。2012年全市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123.15亿元。张家港(动漫)产业园获批全国第五家、全省第二家国家影视网络动漫实验园,实现我市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零”的突破。2012年全市原创动画片产量达4540分钟。我市7个项目被评为2012年度苏州市文化产业重点项目,8家企业被评为苏州市重点文化企业。市文广新局被授予“2011-2012年度苏州市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发展先进单位”。“走出去”步伐进一步加大,成功组织参展首届苏州“创博会”等展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取得双丰收。2013年,如意通公司“动漫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项目”入选2013年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入库项目,原创动画片《中华美德少年》被国家广电总局评为2013年第一季度优秀国产动画片。原创动画片《如意酷宝之保丽龙》和《如意兔之开心农场》分获江苏电视文艺奖二、三等奖。全市共有14家企业上报苏州软件正版化企业,7家企业申报创建苏州市版权示范单位,6家企业申报创建江苏省版权示范单位,经开区(杨舍镇)正在申报创建省级版权示范园区。

  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张家港市十分重视文化市场培育工作,注重农村文化市场开发,大力扶持高雅艺术和高品位文化。按照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从严把好经营准入关、人员培训关和内容审查关,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引进项目、培育典型等措施,不遗余力地建设、扶持文化市场,全市共有办证注册的文化经营单位近千家,营业收入1亿元左右,其中投资800万元以上的KTV歌城有钱贵、钻石钱柜等8家;95家网吧电脑总数达1.57万台,其中单体网吧超过200台的已超过1/3,最多的一家达450台,文化市场行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同时,坚持日常稽查、集中检查相结合,每月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定期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成功破获了“8•22”贩卖淫秽光盘案。“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取缔“黑网吧”1200多家次,取缔无证游戏房600多家次,依法拆除非法“小耳朵”0.6万套,取缔无证书报刊、音像摊点1200多个,查缴非法书报刊 7万多册,非法音像制品近24万张(盘),立案380多起,并处罚金300多万元。市“扫黄”办被评为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2012年,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市文化执法大队作为先进代表在全国规范文化执法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出台江苏省首个也是全国首个由县级市政府出台的针对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张家港市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管理办法》,加强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管理。2012年,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共立案122起,创历年之最,荣获国家版权局2011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三等奖、2012年度全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案件办案单位、2012年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3年,张家港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被文化部评为“2012年度全国文化市场重大案件办案单位”。我局立案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的侵犯国泰新点软件著作权跨省大案被列入公安部重点督办案件,受到国家版权局和公安部贺信、贺电表彰。我局陈彩芬荣获2012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苏州唯一获奖个人)。我市荣获2012年度江苏省无“小耳朵”先进县市。截至6月底,共立案查处83起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实行在网上流转,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通过“引导自拆”和“集中强拆”两种方式,全市共拆除非法“小耳朵” 25000余只,查处非法销售网点382户,有效整治市场秩序。

 

 

版权工作全面推进。近年来,全市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全面加强、不断完善,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国家、省和苏州市版权部门的充分肯定。2011年10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市、镇两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权利人著作权保护意识,鼓励作品登记,加强事先防范,免费为著作权人提供登记服务。2011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张家港市版权登记资助和优秀版权作品奖励办法(试行)和《张家港市创建江苏省版权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等政府文件,一般作品登记实行先由政府买单,权利人无需交费,实现全部免费无偿登记。市镇两级先后设立了11个版权登记受理中心,2011年受理版权登记作品682件,上报526件,颁发《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322件,同比增长近10倍,版权作品的登记门类涉及文字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艺术作品、美术、摄影、电视、录像、工程设计图、示意图和计算机软件等12个种类的所有作品。2011年7月,张家港市被评为“江苏省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市”,我市版权管理部门先后被授予“苏州版权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新闻出版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全省新闻出版系统依法行政示范点”、全国青少年版权保护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奖等荣誉称号。新闻出版、版权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我市还积极组织开展优秀版权评选活动,每年选送优秀版权作品参加苏州市级优秀版权评选,文学作品《流动的花朵》荣获苏州市优秀版权奖,《如意通二维动画生成系统软件》荣获苏州市优秀版权入围奖。2012年,成功创建全省第三个“江苏省版权示范城市”。举办首届张家港优秀版权作品评选,扎实开展版权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四进”活动,2012年全市版权登记量突破2000件。深化软件正版化企业创建,全市14家企业被苏州市确立为软件正版化推进企业。成功组织重点版权企业参加中国第四届版博会,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为张家港版权工作题词:文明张家港,创新上高峰。2013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批准我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我市作为全国唯一县(市)代表在全国版权示范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交流发言。我局荣获2012年全省新闻出版(版权)“法治建设推进年”先进单位称号。截至6月底,全市共受理版权登记作品2500件,同比增长3倍。加快农家书屋星级建设工作,首批8家农家书店建成,进一步拓展了农家书屋功能。

文化体制渐趋完备。我市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从创新体制机制入手,率先在文化系统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激发了文化工作内在活力。近年来,市文广新局对直属事业单位内部运行机制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一是全面推行了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各单位相继实行了聘任聘用制,一年一聘,逐级签订合同,明确每个干部职工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对于新进人员,除特殊人才外,均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考试择优录取;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了计件考核工资制、日工资制等经济分配制度,将干部职工的经济收入同岗位职责、工作性质、实际贡献直接挂钩,从而打破了“大锅饭”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极大的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二是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文化投入机制。在电影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中,采取市场化运作,通过银行贷款、合作经营、吸引民资等途径,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对天华影城、大戏院等一批已形成一定规模效益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及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转企改制,鼓励职工个人投资、持大股。三是大力培育文化产业。我市文化主管部门积极转变观念,整合文化资源,引导各文化事业单位将适合于逐步走向市场的部分进行市场运作,在努力做大电影、演出等传统文化产业项目的基础上,陆续开发了演出经纪、艺术培训、礼仪服务、会展和信息咨询等一批新兴文化产业项目,较好地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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